市局古跡指南年尾出爐.檳3700建築物不獲拆
(檳城訊)檳島市政局主席拿督阿末比沙指出,市局已將檳城州內的3700座建築物圈定為不能拆除的古蹟建築。市局古跡指南一旦於今年杪出爐,任何被列為古跡的建築物必須遵守指南的章節進行修復。
他說,市局將列入古跡的建築物分為兩大類,即是完全不可拆除的第一類建築;第二類建築是必須保留建築物前部原貌,但可以增建後部。
充斥失修古屋
他表示,由於檳城正申請列為世界文化遺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要求,市局須備有7個修復章節的指南。市局目前雖完成其中6個章節的草案,但還須增添即業主在修復或翻新後,要妥善管理古跡建築物的第7章節內容。
“檳島市政局在7月間,已派遣官員到中國灕江學習古跡保護法,並在回國後進行指南草擬工作。”
阿末比沙週五在舊關仔市政局大樓竣工移交儀式上,如是表示。
他說,檳島市區內充斥失修的古屋。據市局條例,一旦發現建築物結構不安全,市局將發出通知書予業主,要求進行修建。若查不到業主下落,當局將把建築物圍起來,以確保古老建築物和行人安全。但數千幢古蹟建築中,有10%業主已不知所終。
必須保存原貌
他指出,因年久失修而成危樓的建築,只要業主能維持房屋原貌,就允許翻新房屋內部為較時尚的設計。但主要古跡保留區的古屋則必須保存原貌,不可更改。
他以檳城時代廣場的發展為例,當中興建於1928年的柏斯屋,將被修復原貌,其中部份房屋也將保留。
他表示,舊關仔角市政局大樓是檳城最古老的建築之一。是由當時的地方長官阿治柏爵士於1879年1月1日奠基興建,建築物已於1982年7月29日在1976年古物法令下,被列為第一級的古跡。大樓的修復工程於2003年動工,耗資高達415萬令吉。
摘自2005/8/20 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