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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令因年循 鼓声震环宇 by中国社会科学院 教授林永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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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paper

节令因年循     鼓声震环宇 ~漫话廿四节令与节令鼓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教授林永匡



(林永匡 1940年2月生,四川三台人,研究员。主要学术专长是清代经济史和文化史,现从事清史研究。)
            

  中国既是东方与世界的文明古国,更是人类文明的主要发源地之一。在迄今五千余年漫长而悠久的历史进程中,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曾为推动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繁荣和进步,作出过杰出而重要的贡献,除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之外,在古代天文历法,岁时节令等方面,更有颇多的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不仅充分显示了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大大丰富了世界文明的宝库;而且,更是中华民族的一笔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至今仍使后代子孙为之受益。



(一) 古代历法与廿四节令产生



  古代中国,以农立国;百业之中,更以农为本。因此之故,向以农业文明的昌盛,与农业有关的科技文化的灿烂,而著称于世。恰因如此,农业不仅成为古代社会中一个主要的生产部门,而且,它更是历朝历代统治者赋税的重要来源。这就是说,它既是庶民百姓的“衣食之源”,也是统治者,“财赋徵纳所依”,从而成为古代中国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繁荣的重要基础和基石之一。农业生产活动、农事收成的好坏,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所瞩目的中心和“兴奋点”。中国古代,内涵丰富的“节令文化”活动本身,不仅直接源于农业生产,且贯穿于农事活动的全过程。随着历史的推移,农事活动的进步,这种文化更得以不断的丰富和完善,且更加多层次,全方位发挥他的功能和效应。与此同时,每届每年的各种节令之时,历朝历代的人们,上自宫廷王侯公卿,下至民间平民百姓,还要伴之进行和农事有关的一系列祭祀、竞技、娱乐、教化、传习、庆典、宴享、游艺等文化活动,这些文化活动尽管在内容方式上有异,但却在文化的功能、效应上,有着颇多的共通之处。



  由中国古代农业文明、历法文化、科技文化、政治文化、社会与人文文化派生衍化而成的中国廿四节令文化 (即二十四节令文化) ,既是中国的独创,更
是独具民族文化个性特色的科技与社会文化兼具的“文化事象。”



  所谓节令,系指节气时令而言。其中,先就“节气”而论,据《周礼》春官大史,正岁“年以序事”疏载:“一年之内有二十四气,节气在前,中气在后。节气一名朔气。朔气在晦,则后月闰,中气在朔,则前月闰。节气有入前月法,中气无入前月法。”这就是说,中国古代天文学家在制订历法时,以二十四气来分配十二月,在月首者为节气,在月中者为中气。如果以地球绕太阳一周运行而言,则每月皆有节气、中气;对无中气之月,历法则置闰月加以处理。具体而言,一年中的节气,系指从小寒起,太阳黄经每增加30度,便是另一个节气。计有:小寒、立春、惊蜇、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等十二个节气,连同十二个中气,总称为二十四节气。中国古代的节气,有时指一个阶段的时间,例如,太阳黄经从0度增加到15度这段时间叫做“春分”。与现在所用的民间节气所指时刻,即太阳黄经等于0度时叫“春分”,等于15度时叫“清明”等等,略有不同。其中,一年中的所谓“中气”,系指从冬至起,太阳黄经每增加30度,便开始另一个“中气”。计有:冬至、大寒、雨水、春分、谷雨、小满、夏至、大暑、处暑、秋分、霜降、小雪等十二个“中气”;他和前述十二个“节气”总称为“二十四节气”。再就“时令”而言,时令又被称为“月令”,它系指古时,历朝历代由朝廷及各级政府官员,按季节制定的关于农事活动等政令。对此,在《礼记月令》中便载:“(冬季之月)天子乃与公卿大夫共饬国典,论时令,以待来岁之宜”。孙希旦集解引吴澄的话说:“时令,随时之政令”。以后,又将岁时节令称之为“时令”。由此可知,“节气”则包括“节气”与“中气”,它是确指天时、物候、气象的“时空观”、“物候观”,是古代中国人通过天文历法创制的自然与天文科技成就,用以指导农事、社会生活、战争、祭祀、娱乐、生育等活动,使之“适时”、“应时”、“顺时”,而不致于“违时”、“逆时”、“误时”而遭到“上天”的惩罚、惩处、灾祸;而“时令”则包括“月令”与“节令”,是“奉天命而行政事”的天子、帝王,按天时变化、节气因循而发出的顺天时、应地利、适万民的“随时”(节气)之“政令”(月令)。二者密不可分、有机相连,又恰似一个“金币”的两面,缺一不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是追求万事万物的运转、运作,要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即自然观、人文观、社会观、科技观、环境观的合谐统一,而绝非相互对立和互相排斥。因此,“节令”则是古代中国人应时、适节而行政事、生产、生活的“人文观”、“时令观”的生动显现。历法、节气、中气均是由人类制定、划分的,目的为了更好地进行社会生产、生活活动,可见,“节气”是为“时令”服务的,仅为特定时空、时段的划分与标识,而绝非社会群体文化事象的全部内容。如果以为“二十四节气”便能代表“二十四节令”的全部内涵,不仅大错特错,有抓住一点,不及其余之嫌;而且,会闹出只抓天文、不懂文化的大笑话,将科技与人文文化内涵宏富、底蕴深厚厚重的中华“二十四节令文化”,导致“空壳化”、“片面化”、“贬低化”的大误区。



  中国古代,从先秦时期到明清两代,节令习俗、时尚与文化活动,虽因历代政治、经济、历法等方面的缘因,而多有因袭或损益,但总的说来,前后期的发展变化,仍有其规律可循。前期的节令文化活动,多与农事生产紧密结合,因此,它的生产、经济、政治色彩十分浓厚;而到后期,它与各种民间年节活动相结合,加之城市经济的发展、商业的繁荣,致使它的民俗、娱乐、交游、礼仪等,文化、政治、礼教特点,更为突出。大体说来,汉代可作为中国古代节令文化活动前后期划分的一个分界线。这是因为,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正因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所以与农业关系极为密切的天文学科学技术,发达很早,且取得不少成就。根据中国古史传说,早在唐虞时代,便已产生了相当精密的历法。当时,由王室颁布历朔,指挥全国农事进行,这是一件极为重要而又影响颇为深远的重大政令和举措。以后,到春秋时代,东周王朝颁朔的制度,渐渐衰微,但天文学科技却在列国间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春秋后半叶,那时即已采用一种以冬至日为标准的历法,已有近于七十六年法之痕迹。即以一年为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且经七十六年为一周期,而年月日始一循环。这种历法的颁布和施行,较之西方在公元前334年的Collippos历法还早。那时,且还制定有十九年七闰法,这又较之西方公元前432年Moton的发现为先。可见,此时的天文历法科技方面的成就,的确是遥遥领先于印度或西方的。到了战国时期,由于水、火、金、木、土五星的发现,致使五行学说随之而起,且十分盛行;并渐渐由此派生出邹衍的“五德终始说”。这个学说,后来又不断的演变,并对汉代的历法和节令文化活动,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具体而论,中国古代夏、商、周三代的历法不同:夏代以正月为岁首,商代以夏十二月、周代以夏十一月为岁首。三代以后,秦代与汉初曾以夏历十月为正月。但自汉武帝改用夏历正月为岁首,即“夏正”后,历代沿用。其中,古代中国的历法,有以建子,建丑、建寅三个月的朔日为岁首的,它们依次叫做周正、殷正、夏正,合称为“三正”。所谓“建”系指“斗建”而言,即北斗所指的时辰,由子至亥,每月迁移一辰。西汉初年,流传着均起于周代末年的所谓六种古历,其中“夏历”为一种,它以建寅之月为正月。汉武帝改用,后代相袭沿用的历法历书,也正是这种“夏历”。至于夏、商、周三代的正朔,亦各有不同。夏正建寅,以正月为岁首,称为“人统”;商正建丑,以十二月为岁首,称为“地统”;周正建子,以十一月为岁首,称为“天统”。此三者又合称为“三统”。而恰是“三统说”,派生出西汉董仲舒等人的历史循环论观。他们认为“天之道终而复始”,黑、白、赤三统循环往复。夏朝为黑统,以寅月(即夏历正月)为正月,商朝为白统,以丑月(即夏历十二月)为正月;周朝为赤统,以子月(即夏历十一月)为正月。其继周者,又当为“黑统”,故理所当然,应用夏历。如此循环不已,每一朝代之始,都应循例改正朔,易服色,以顺乎天意。这就为汉代改订历法,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外,到西汉末年时,刘歆又根据“太初历”修订而成“三统历”,它是中国史书上第一部记载完整的历法。规定孟春正月为每年的第一个月,又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作为“闰月”。



(二)“节”和“令”的衍化传承



  其一、古代“节”与“令”的特定内涵



  古代“节”有“节气”、“年节”、“时节”之意,它以其特定的“时空观”、“物候观”为文化“内涵”,是遵天子之命而颁施的历法而划定的“天时”、“节候”,天文知识中,含有阴阳五行说;而“令”则是王者根据“节气”变化,按月所行“政事”,它又称为“政令”、“月令”、“节令”,是天子居于“明堂”之中所颁行发布的,它亦是依据阴阳五行说而设计的王者承“天”以治“人”的“王制”。追根溯源,“节”和“令”均不过是古代“王制”的一部分而已,且通过二者的有机结合,实现“天人合一”的目的。对此,恰如明人冯应京在《月令广义》中所说,其真正目的和效应在于,使上敬慎而下信行,务使朝无关政,民罔怠事。即每逢二十四节气之时,天子应按时祭祀、颁施政令,勤政为民,而百姓则应不误农时进行生产、生活,不致懈怠。因此,天子每届节气时,要“布德奉法、起居服色、郊天祈谷、祀祭衤某傩、礼乐、历候、布农事”等;且涉及如劝农桑“劝桑蚕,出禄,发赈,爵赏,兵戎,礼贤,聘士,赞杰俊,遂贤良,丧纪,饬典,恤孤,掩骼,申刑,出弊,积谷,聚乐,仓禀,门庐,筑城,穿窦,堤防,径路,水虞,渔猎,驱兽,游牝,覆舟,伐木,竹苇、薪炭,刍豢、畜菜,制膳,审材,制衣,染采、理伤、视折、兆卜,工器,商贸,秫麴等等,涉猎面十分宽广。



  其二、“节”和“令”的沿袭传承



  若就古代“节”与“令”的不同文化内涵功能效应,同出一源而论,则“节气”、“节候”、“年节”好似古代社会生产、生活的“指时器”;而“月令”、“年令”、“节令”则有着政事、教化的,“风向仪”的作用;如果前者是,“课时表”的话,那么,后者便是“教课书”,二者不可缺一,且相辅而相成。恰因如此,二者以不同方式和渠道进行沿袭、传承。前者主要通过历法修订、完善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后者则主要通过天子活动、礼官设置、礼仪的沿袭、传承、因革、损益等途径,来加以实施的。



  其三,古代“节”和“令”的衍化


 
  中国古代,参加“节令”文化活动的人们,虽文化心态、价值取向、活动目的各异,但上自帝王群臣,下至庶民百姓的积极,广泛参与,才使得它带有传统的色彩、群体的性质,且随时代变迁,衍化派生出诸多新特点,如:多元化特点(先秦至明清,除每岁二十四节令外,又衍化派生出许多新的年节节日),民间化特点,商业化特点(如节令庙会上的商贸活动);民族化特点民族的节令与节日),地区性特点(衍化派生出一些地方性节日),时尚性特点(历朝历代,“节令”文化活动中,从宫中到民间,均有着趋时务尚的重要特点)等。



(三)《礼记月令》与先秦节令



  先秦时期的节令文化、节令文化活动,是后来整个古代节令文化,节令文化活动的“源头”,其中,许多文化“要素”对后世影响颇大:一、是以帝王三代为名的古代“六历”,以及具有中国古代特色的岁时历法和年月计算方法,后之历法仅只改进、变换而已;二、是“物候”作为“节令”的重要“指时”、“指时计”,倍受重视,且总结出科学规律,使后世各地有所遵循和参照的科学“准绳”;三、是将“节令”即“月令”、“时令”纳入帝王政事的做法,一直作为后世指导农事和民事时所仿效的楷模;、是将社会各阶层的二十四个节令文化活动,纳入礼仪文化的框架之内,并作为民人施礼、学礼、行礼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对此,后世亦加以承袭和发展;五、是将节令文化生活与国之大事,即祀(祭祀)与戎(战争)密切而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又反过来对此大事给予重要影响,后世更复如此;只是这一时期节令文化活动中的万物有灵观念、自然崇拜、鬼神崇拜、祖先崇拜与祭祀、太阳神崇拜与祭祀、阴阳五行学说和五行观念、节令的民间禁忌习尚等,在秦汉以后,对后世历代的节令文化、节令文化活动,一直存在着潜在和重要的影响。



  总之,在先秦时期,作为天文与自然节律,生产与生活节律、社会与政治节律三者有机统一体的二十四个节令的核心,不仅得以最终形成,且其文化特色、个性,得以多元显现。而数千年来,中国古代,上自帝王群臣官员,下至庶民百姓,通过二十四个节令文化活动,所追求与企达的目标,则在于如何更好地“循天时”,而行政事、行农事、行人事、行祭事、行娱事、行宴事等等;其中,王朝虽有兴替更迭,但此一传统却传承不衰,且更形丰富,致使中华文明更具魅力、更得以具有旺盛的生命活力。



  在《礼记月令》篇中,对先秦时期的二十四个节令活动记述,最为详细和具体。对在位天子在每季、每月、每节令时的衣食住行,及其应施行颁发、用以指导庶民百姓生产生活的政令、农事生产、祭祀活动、军事征伐、禁忌与抚恤等等,均有明确记述。就内容而言,又可分为如下几大类:(1)天象月候(观其天) (2)物候表徵 (适其节) (3)天子衣食住行 (正其位) (4)政令 (施其令) (5)祭祀 (主其祀) (6) 农事生产 (导其民) (7)禁忌与抚恤 (播其恩) (8)军事征伐 (主其伐) (9)违时政令与危害 (行其度)等,现择其相关内容,介绍于后:



  孟春正月的节令活动



  政令(施其令)    在这个月要举行“立春”仪式,在“立春”的三天前,由太史谒见天子,报告说:“某日的立春,旺盛之气在木。”于是,天子开始斋戒。在“立春”那天,天子要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东郊举行迎接春天的礼仪。回来后要在朝中赏赐公卿大夫。命令三公宣布德教,发布禁令,褒扬善行,赈济贫困,下达到百姓中间。褒奖赏赐的施行,不可以有不适当的地方。然后命令太史依据经典,奉行道法,主持推测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使位置和轨道没有误差,不乱秩序,保持原来的旧法。



  农事生产(导其民)        在这个月,“立春”、“雨水”时,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之气相互混合,草木开始萌芽。君王命令布置农事,命令农官住在东郊,安排修整耕地的疆界,检查修整沟径,认真察看丘陵、坡险、平原湿地所适宜的五谷作物的种植,将农事方法教授指导农民,都必须农官亲自安排。田地清理整修以后,先要确定种植的标准方法,使农民不致于迷惑。



  孟夏四月的节令活动



  政令(施其令)       在这个月要举行“立夏”的仪式,在“立夏”的三天前,由太史谒见天子,报告说:“某日立夏,旺盛之气在火。”于是,天子开始斋戒。在“立夏”那天,天子要亲自率领三公九卿大夫到南郊举行迎接夏天的礼仪。回来后要进行赏赐,封建诸侯;褒奖赏赐的施行,要使百官无不喜悦。于是命令乐师教授联合礼乐,命令太尉引荐勇武,推荐贤良,选拔强壮。颁行爵位授予俸禄,必须符合职位。



  此月,在“立夏”、“小满”节令时,天子要命令官吏巡行田地平原,代表天子慰劳勉励农众,不要有失时令。



  孟秋七月的节令活动



  政令(施其令)         在这个月要举行“立秋”的仪式,在“立秋”的三天前,由太史谒见天子,报告说:“某日立秋,旺盛之气在金。”于是,天子开始斋戒。在“立秋”那天,天子要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西郊举行迎接秋天的礼仪。回来后,要在朝堂赏赐军官、武士。天子要命令将帅选拔士卒、锻造兵器,训练勇武,以征伐不义的人。



  此月,在“立秋”、“处暑”节令时,农官要献上新熟的谷物,天子要献祭到寝庙,举行尝新的礼仪。命令百官修补堤防,以防洪涝。



  孟冬十月的节令活动



  政令与抚恤(施其令)  (播其恩)          在这个月要举行“立冬”的仪式。在“立冬”的三天前,由太史谒见天子,报告说:“某日立冬,旺盛之气在水。”于是天子开始斋戒。在“立冬”那天,天子要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北郊举行迎接冬天的礼仪。回来后要在朝堂赏赐为国捐躯的人,抚恤孤寡的人。



  此月,在“立冬”、“小雪”节令时,天子要命令主管湖泊的官吏水虞和渔师收取水泉池泽的赋税,不可侵害民众利益,而抱怨天子。



(四)《四民月令》与秦汉节令文化



  秦汉时期,二十四节令文化更趋成熟、节令文化活动则更加多样化。对此,在《四民月令》、《淮南子时则训》、《逸周书时则训》诸书中,均有记载。



  首先,在二十四节令的物候认识上,更加完备和科学,《逸周书》就将一年分为七十二候,每月六候,每候五天。如“立春”的物候为“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雨水”的物候为“獭祭鱼,鸿雁来,草木萌动。”“惊蜇”的物候为“桃始华,仓庚鸣,鹰化为鸠。”“春分”的物候为“玄鸟至,雷乃发声,始雷。”而“立夏”的物候为“蝼蝈(即蛙)鸣,蚯蚓出,王瓜生。”“小满”的物候为“苦菜秀,靡草死,小暑至。”“芒种”的物候为“螳螂生,鹦始鸣,反舌无声。”“夏至”的物候为“鹿角解,蜩(即蝉)始鸣,半夏生。”又,“立秋”的物候为“凉风至,白露降,寒蝉鸣。”“处暑”的物候为“鹰乃祭鸟,天地始肃,禾乃登。”“白露”的物候为“鸿雁来,玄鸟归,群鸟养差。”“秋分”的物候为“雷始收声,蛰虫坏户,水始涸。”又,“立冬”的物候为“水始冰,地始冻,雉入大水为蜃。”“小雪”的物候为“虹藏不见,天气上腾地气下降,闭塞而成冬。”“大雪”的物候为“鸣鸟不鸣,虎始交,荔挺生。”“冬至”的物候为“蚯蚓结,糜角解,水泉动。”等等。



  其次,二十四节令文化活动更趋多元化。据《淮南子》、《四民月令》记述:孟春正月的节令活动发布政令“立春”的时候,天子亲自率领文武百官到东部八里迎接春天的来临,并发布春天宽和的命令,布施恩德,进行庆善赏赐。减省徭役和赋税。



  禁忌与抚恤      “立春”、“雨水”节令时,天子要命令百官,告诉百姓,禁止砍伐正在生长的树木,不能捣毁鸟巢,捕杀怀孕孵卵的动物,特别保护好幼小的麋和鹿。天子的节令政令还要求不要聚集大众,修筑城郭。要掩埋裸露在外的尸骨。



  此外,在农事方面,《四民月令》载,“立春”时,农事未起,“扫除韭畦中枯叶”,并“命女工趣织布”,“命典馈酿春酒”,“可作诸酱、肉酱、清酱”。“雨水”时,“地气上腾,土长昌橛,陈根可拔”,“可种瓜,可种瓠,可种葵”,可种“韭、芥、大小葱、蒜、苜蓿、及杂蒜,可种蓼。”等等。



  违时节令政令及危害       “立春”、“雨水”时,若施行夏季节令的政令,那么风雨就不能按时到来,草木提早枯落,国家出现恐慌。若施行秋季节令的政令,那么百姓中会发生大的瘟疫,狂风暴雨会一道来临,藜莠蓬蒿等杂草繁茂生长。若施行冬季节令的政令,那么雨水过量,就会造成大的灾害,寒霜、冰雹降落,春播作物就会没有收成。



  季春三月的节令活动



  此月有“清明”、“谷雨”两个节令,天子要在节令时举行祭祀礼仪,向祖宗的寝庙进献鳟鱼,并为麦子祈祷丰收。天子要命令主管官员,打开粮仓,资助贫穷,救济困乏之人。



  在农事生产活动方面,《四民月令》则载称,三月“清明”节“令蚕妾治蚕室,涂隙穴,具槌椅箔笼。清明节后十日,封生姜”,至四月“立夏”后可芽生而种之。在“清明”、“谷雨”时,“杏华盛,可(    ) 白沙轻土之田 。可种缜禾,可种苴麻,可种瓜,可种胡麻,可种黍禾祭”,“布谷鸣,收小蒜。桃华盛,农人候时而种”等等。




(五)明清时期的廿四节令活动



  明清时期,既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最后鼎盛时期,更是中国由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过渡转型的历史阶段。



  在中国古代,由于二十四节令之事,是关系到“王事之本,群生之命”和“治国家”的根本大事,因此,历朝历代的“帝者之授时,王者之著令”,均纳入“礼”的范围,且有严格的规制,并设有专门的机构,对其实施,加以组织保障。明清两代,不仅概莫能外,且节尚令事的“礼定”更形完备。如对节令的礼仪和规制,则由礼部制订后,帝王裁定,从而成为宫中、百官、民人节令文化生活的准则。正由于清承明制之故,所以,在节令政事和诸多礼仪方面,多相沿于明代,虽有所变更,但大体上,却仍可由明而以观其清之节令体制。



  明人冯应京在《月令广义》一书中,对二十四节令的文化与政事活动,以及明代相关的节令文化活动的礼仪,均有详细的记述。其中包括:节令活动“礼定”机构,节令贺仪,节令祭祀礼仪、郊祀,节令神祗之祭,节令旗(   ) 祭祀,节令有司祀典,节令岳镇海渎之祭,节令祭厉,节令祀社,节令宴享,节令服饰节仪,节令政事等内容。



  明代节令政事活动



  明代的二十四节令政事活动,内容丰富,不仅有其礼仪规制,而且多由天子亲自谕告或命官员颁施。它涉及刑狱、抚恤、养老、谕民、农事生产、社学诸方面。



  节令刑狱       明代,明朝廷规定,每年的“立春”以后,“秋分”以前为禁刑时月。



  节令抚恤      明代,许多州县均设有“养济院”,对孤贫老人进行抚恤。每年“清明”、“冬至”等节令时,官员及僧道、各乡里长祭祀社稷礼毕时,便将祭食稷饭,遍施“养济院”中孤贫无依之人,称为“设谷”。



  节令养老    明初时,明王朝统治者每逢节令时,便颁诏天下,规定凡民人中,年龄在七十岁以上者,由朝廷许一丁侍养,与免杂务差役。后在节令时,又谕令,民人中凡年龄在八十岁以上者,由朝廷月给米五斗、肉五斤、酒三斗。九十岁以上者,每岁加给帛一疋、絮五斤。明成祖永乐年间后,此项举措作为节令文化活动的重要事项之一。



  节令谕民     明政府规定,每逢二十四节令时,各级地方官员要通过“乡约”和读法令,讲“圣谕”等活动来谕民,即在民间,每逢节令,会集一乡或一社之人会讲,宣谕圣谕,晓谕民人要做到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等六条。明宪宗成化四年(1468年)时,又令各处有司官员,每逢节令时,到学行香之时,令师生讲说《大明律》及御制书籍,俾使官员、吏员及合属人等,通晓法律伦理。以使他们能更好地处理政务,教化民人。



  节令农事    明代,每年二月“春分”节令时,天子祭社稷,并行“耕耘礼”;三月“谷雨”节令时,由皇后亲蚕于西苑,以示对蚕桑农事的重视,并祈祝蚕事顺利,此为“亲蚕礼”。除此之外,每年二月至十一月中,每逢节令之日,由文书房向皇帝请旨,传宣谕一道,顺天府尹率宛(平)、大(兴)二县官自会极门领出,于承天门桥南面谕耆老,劝谕天下民人,不误农时,及时耕耘收割。如:
二月“惊蜇”、“春分”节令授时圣谕明武宗正德时期的谕令有:“说与百姓,每年春气发生,都要宜时栽种桑枣”;“说与百姓,每各务农业,不要游荡赌博”。



  四月“立夏”、“小满”节令授时圣谕 明世宗嘉靖时期的谕令有:“说与百姓,每不许纵放头畜,作践田禾”,“各安本份,不要生事害人”;“耕牛出力最多,不许私自宰杀”;“田苗盛长,著尽力农务”;“用心耕耘耘锄毋荒”;“天雨润泽,正好上心农耘”;“用心耘锄,毋荒”。



  八月“白露”、“秋分”节令授时圣谕 明武宗正德时期的谕令有:“说与百姓,每生理艰难,凡事务要节俭”;“田禾成熟,都要及时收敛”。明世宗嘉靖时期的谕令则有:“说与百姓,每都要省俭,不要大破小用”;“不许将耕种田地,投献势家”;“收获了田禾,都要爱惜积藏,勿贱弃了”;“秋收即毕,都要樽节用度,勿得浪费”;“秋收在迩 ,勿懒须勤”;将成收籽粒入仓,樽用毋延”。明穆宗隆庆时谕令称“谕与百姓,每目今禾稼成熟,都要及时收获”。明神宗万历时期的谕令更有:“说与百姓,每将成熟,籽粒入仓”,“田禾将熟,都要上紧及时收获”。



  十月“立冬”、“小雪”节令授时圣谕  正德时期的谕令有:“说与百姓,每天气向寒,都著上紧种麦”,“各守本份,纳粮当差,不可误了”。嘉靖时期的谕令则有:“说与百姓,每桥梁道路,都要依时修理”;“天气寒了,父母有年老的,好好奉养他,莫教使冻馁”;“农工已毕,各务生理,不要游手好闲”;“今农闲时月,务要勤做生理,勿得游惰”;“须要昼夜巡逻火盗”;“天气寒了,父母老,好好奉养”;“早起晚眠,小心火烛防度”。万历时的谕令另有:“说与百姓,每如今农务已毕,都要安心营生,毋得妄费”;“民人都要樽节用度”;“民人收成既毕,各宜樽节用度,毋得浪费”等等。



  社学节令活动    明初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命各地立“社学”,以教化民间子弟。每逢二十四节令时,社学亦有祭祀、教谕活动。



  清代二十四节令的“礼仪”



  清代,每逢二十四节令时,相关节令政事活动,基本上沿袭明代,但在仪礼规制上,除承明制外,有的则具新的特点,如在祭礼方面,即是如此。



  节令祭祀仪礼    清代的天子,官员所行节令祭祀仪礼制度,多沿袭明代。据《乾隆会典》记述,节令祭祀中的园丘、祈谷、雩祭、方泽、太庙、社稷等祭为“大祀”即由皇帝亲自主祭。而对日月、天神、地祗、历代帝王、先师孔子、先农、先蚕、太岁等祭祀,则为“中祀”,它一部分由天子亲自祭祀,但大部分则由皇帝遣官致祭。皇帝在参加节令祭祀活动时,大祀前须斋戒三天,中祀前须斋戒两天。斋戒前一日沐浴,斋戒日不理刑名,不宴会、不听乐、不入内寝、不饮酒、不茹荤、不祭神 (即坤宁宫萨满教祭神)、不扫墓。祭祀时,祭品用牛、羊、猪和其它大批祭物,并有乐舞,其仪礼庄重、肃穆而虔敬。此外,节令时对先医、龙王等庙,贤良、昭忠等祠的祭祀活动,则称之为“群祀”。节令的群祀活动,则全部由皇帝遣官员进行祭祀,有一定仪礼,并有必丰、必洁的祭品和祭物献祭。



(六)廿四节令与节令鼓



  在科技、生产力水平不高的古代,人类的生存繁衍,对大自然的依附较多,因此,中国古代的先民们,一直对“天”“地”心存敬畏心理,甚至对大自然的现象风雨雷水,江河湖海皆各加以神化,设牌位、塑全身,加以祭奉。后来,人们通过观星象、察物候、记风雨雷电和冰雪的来临,而创订历法、分时段、设二十四节令,认为秦夏秋冬四季十二个月中,每半月,随着时空、物候的循环转换,而有所变化不同,这表明“上天”在这一时段在“下命令”要人们、让人们、允许人们做什么,不允许“子民们”做什么,春耕秋种、夏耘冬藏均依“时令”进行。而帝王则是“上天”在人间行令的代表和统治者,故贵为“天子”,即“天之骄子”之意。因此,每逢二十四节令时,要代天颁发圣谕、节令,要民人“应时”而劳作、生活,同时,还要对天神“祭祀”,感谢春夏秋冬的“准时”来临等等,其文化底蕴颇为深厚,绝非仅为历象学上的气候划分成果而已。基于科学与中华文化传统,自古以来,直至今日,人们早已产生共识,称二十四节令,而非节气。2001年12月31日晚,为迎接新年,北京鼓楼在沉寂百年后,则再度敲响25面架鼓,敲响《二十四节令鼓之冬》乐章。据鼓谱的作者--中国中央民乐团打击声乐部首席宋啸林告诉记者,他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请教了很多老艺术家,终于创作出了专为鼓楼群鼓演奏的鼓谱:《报时108声》、《二十四节令鼓》、《欢庆鼓舞》。再如,北京的京城老字号--荣宝斋,已有300多年悠久历史,20世纪上半叶,荣宝斋曾用中国传统的“木板水印法”制作过《七十二候诗笺》、《二十四节令封套》等,鲁迅、郑振铎先生曾称它为琉璃厂(即北京荣宝斋所在街区)诸笺肆中之“白眉”(即指同类产品中之佼佼者),可见,“二十四节令”已成学术,文化专用之词;至于“节气”则指春夏秋冬四季的“季节时气”而已。



  中国的鼓文化有5000多年的悠久历史,且鼓类众多,有大鼓、小鼓、摇鼓、皮鼓、泥鼓、铜鼓、腰鼓、长鼓、手鼓等等。鼓的起源与制作,源于先民对天上与自然界的“雷声”、“雨声”的模仿和效仿;最早用于祭祀山川江河、上天诸神和祖先神灵的乐器。如《礼记月令》中,五月的节令政事,便有天子“要命令乐师整修摇鼓,大鼓和小鼓”;在“芒种”、“夏至”节令时,“要命令主管官吏为民众祭祀祈告山川百源,举行大雩礼祭祀上帝,采用盛大的音乐”的记述,便是明证。此后,鼓又用于“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即除祭祀外的军戎征战之事:



鼓--作为军乐乐器,每当军队与敌军作战征伐时,击鼓有指挥、报时、催征、奋进、激励、庆功的作用,更有娱乐的功能。



鼓--有指挥全局的军事信号作用   又是渲染气氛,烘托氛围,必不可少的
催化剂。



鼓--更有使全军将士,协同作战,共赴沙场,冲锋陷阵,慷慨赴死的凝聚与“认同”作用;它亦是“一鼓作气”,摧枯拉朽,使敌军心惊胆寒的绝佳进攻“武器”。



重--鼓点的重,击出中华民族的魂魄。击出华夏民族的心声与坚毅斗志、决心和万难不屈的勇气。



轻--鼓点的轻,引出华夏儿女的浪漫。点出炎黄儿女的柔情与浪漫、温馨、博大和以柔克刚的风采神韵。



鼓韵--鼓点声声,是激励,是号召,是鼓舞,更增加凝聚力、活力、激情,增加并激起人们奋发向上之勇力、奋力、拼搏力。



  由此可知鼓文化不仅与节令文化有密切关联,而且,它本身更是节令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给人们如下诸多启示:



1.        二十四节令反映中国古代先民们,对地球运转节律的科学认识,且以中原所在的江淮一带区域的物候节律为准绳加以界定。



2.        二十四节令反映出中国古代先民对年时节令的规律掌握,且以此界定规范群体和个人的生产、生活节律、使之“遵天命,行人事”,以促进农业文明的繁荣兴盛。



3.        二十四节令更反映出中国历代统治者,从治国安邦的目标出发,对农业生产的重视,以“遵天命,行仁政”,颁发应时节令政令,主动去应对“天时”,使之产生“地利”之效。



4.        在二十四节令的基础上,后来又派生、衍化出许多新的年节节日,如春节、元宵、端午、中元、中秋、重阳、腊八等以娱乐、祭祀、聚亲为内容的节日。这与民间风尚和统治者有意倡化有关,通过此“遵时令,睦亲情”之举,来企达“天时”、“地利”之后的“人和”最高境界。这更是古代中国“天人合一”、“培元固本”哲理思想的具体运作和最好实现。



5.        21世纪初,人类深审以往对自然环境开发、资源利用中的诸多“错位”、“缺位”、“越位”的失误,提出“保护环境”、“回归自然”、“关爱生命”、“可持续发展”等口号,这是人性的理性觉醒与复归。



6.        马来西亚的“廿四节令鼓”,本由陈徽崇、陈再藩两位先生作为开山鼻祖的精心创作和努力推动而起。早在上世纪的1988年,马来西亚新山中华公会所主办的第九届舞蹈节开幕仪式上,陈徽崇、陈再藩二位始创者捕捉了《九歌》的灵感而产生了《九舞》,从而以九鼓串击,遂孕育了“廿四节令鼓”的构思,而“廿四节令鼓”则正式成立于1988年6月12日,至今已度过十六个春秋。初时,新山中华公会联合新山五帮乡会,即福建帮、潮帮、客帮、广东帮和海南帮六个团体,各捐四面大鼓,合共二十四之数。每面鼓上分别由书法家题写二十四节令名称,即:立春、雨水、惊蜇、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组成“廿四节令鼓”。由于鼓队表演时,鼓声齐鸣,或鼓点清脆,或鼓韵浸人心 (     ) ,催人奋进,大有振聋发聩之效。致使该项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与马来西亚华人文化的“大马文化产物”、艺术“奇葩”,不仅风行全马,且流传盛行于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福建等地。二陈先生确有独创之功,且功不可没。“廿四节令鼓”的发明和推广,既是对中华文化的更大、更高境界的弘扬,对其文化“个性”的科学演绎,更是使之文化“本源”能在新时代中,人类面临新的巨大挑战时,提供新的选择和答案既与时俱进,更变化演绎,故方能结出新的文化硕果。



7.        包括中华文明在内的东方文明,本来就是世界文明大体系中的“支柱”和有机构成部分之一,她的古老、博大、精深,早已为世人所公认。缘其“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今日更应加以弘扬与升华,已造福世界和地球的子民们。而通过集文化、科技、艺术、娱乐、竞技、表演诸多功能于一体的“廿四节令鼓”大众娱乐方式,来对此加以传播,无疑是雅俗共赏的最好途径、最佳运作方式之一。



8.        人类已进入21世纪,高新科技革命的曙光,照亮了人类的山山水水,催人奋进,催人创新。而高新科技如何与古代文明有机结合,各种文明如何更好地交流融汇,则是人所共同关注的课题。文明是没有国界的,文化与科技更是全人类共同创造的智慧成果。“廿四节令鼓”正是在此背景与呼唤下产生的,虽其简明,却寓深刻;虽其数限,却寓博大;虽其娱乐,却寓文化;虽其共乐、却寓同沐文化阳光。真可谓“功不可没,一鼓作气”,催人勇进,催人创新,去迎接新挑战、创造新业绩,开拓更加美好的未来与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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