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張狂,大學理念缺席?
傅向紅 | 10月9日 7點38分
新紀元學院風波從理事會權限和雪邦校園留棄的爭議,發展到今天的「保柯」與「挺葉」兩分對立的僵局,不僅讓人尷尬、錯愕,還反映了華教運動缺乏高度與深度。不惟如此,這也反映了華教運動未有能力處理人事糾葛與政策性異見,動輒上綱上線,缺乏起碼的民主素養。
近來,對立兩方頻發文告,但此次風波重點,不在兩方分別提出了什麼,而在於兩方分別漏提了什麼。新院行政與新院董事雙方在為各自陣營辯護,甚或為了贏得這場戰而打擊對立的一方時,已經把原有關鍵的管理制度爭議,轉變成了人事鬥爭。
事件很快升級為高亢的動員,既抬出愛華教、團結華教的道德口號,又祭出董事會的權力大柄,實際上無助於面對事件的癥結,反弔詭地撕裂了華教,轉移甚至助長逃離該有的制度反省與討論。
亟需跳脫「保柯」「挺葉」思考
要讓這場危機變為新院的轉機,我們必須跳脫「保柯」與「挺葉」的思考。本文此刻提出冷思考,不奢望能夠排解「保柯」與「挺葉」的紛爭,而意在提出可行的架構參考,直面民辦大學面臨實際的制度管理問題,為華教累積制度反思經驗,供未來改革做準備。
柯氏續聘與否的爭議,反映的不外乎就是學院行政首長與董理事會的權責架構。對於柯氏的去留問題,我們不能否認,天下沒有永不離職的行政首長,但其去留必須有嚴謹的標準為依據,且其合理性必須來自於維持並平衡學校行政效率和大學的學術創造力。
在此風波中,主張不續聘柯氏者,一方面指責保柯陣營陷入「非柯不可」的「人治」窘境,一方面卻將董事等同於僱主,並不時高舉僱主的權力,而未能提出專業化的大專管理制度,無疑讓新院繼續籠罩在人治的陰影下。
不續聘欠缺過渡計劃安排
我們無可否認,按照現有章程及聘約模式,理事會確有不續聘柯氏的權限。然而,章程是為日常的學院管理而服務的,就常識而言,任何不續聘,理應預設雙方有充足時間安排過渡計劃及接班人選,以讓交接工作不至於影響院務操作。柯氏聘約即已在今年底到期,若學院理事會不擬續約,就應按照程序儘早提出討論。
然而,部分挺葉人士,僅以「董事權限」作為不續聘的唯一理由,而不考慮過渡計劃的種種安排,實在有欠說服力,無法面對外界指其為處置異議的秋後算賬之嫌。董事一再高舉尊重規章,卻無視大學日常專業管理需要,豈不怪哉?規章重要,學院專業管理就更加重要了,豈能以權力之能事與華教道德口號,來逃離大學管理的重大責任?
遴選公開,還要公平透明合理
將院長職應徵公開化,固然是透明化、民主化管理的一個必要部分,但其實還不足以保障日後院長能有效管理和發展學術。公平、透明且合理的監督機制其實才更為重要。
這個部分牽涉到校園學術人員、行政團隊與董理事會之間的相互合作、監督與制衡,而不是由少數幾個董、理事發文告重複宣示僱主權力就可以解決。後者的模式宛若將新院管理降格為一個多世紀前,未經現代化轉型的哈佛大學,教學和研究工作有意無意被政治和經濟勢力掌控,成為服務當政者和校董利益的工具。
讓校長堅持學術尊嚴是理事職責
主張院長職公開應徵的目的,是要確保遴選透明與公平。這對民辦學府來說,不失為一個進步和前瞻的主張。不過,更重要的乃是院長的遴選辦法,是否有「選賢與能」的機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開應徵,卻把未來院長的最低學術資格條件降低至碩士,似乎有違新院升格大學的發展藍圖和未來的學術發展。
哈佛前校長德瑞克.伯克(Derek Bok,1971-1991年期間擔任哈佛校長)在其2003年的著作《大學何價》(Universities in the Marketplace)一書中,談及如何創造美國大學管理規則時,即提醒美國社會大眾,大學理事的責任是審核校長「能否在學術標準與財源衝突的情況下,繼續堅持學術尊嚴」。這個提醒,對新院未來的發展,同樣富有啟發。某些「挺葉」陣營人士,把董事等同於僱主的說法,其實是在矮化董事,讓董事逃離其功能與專業責任,徒然只剩下不具價值考量的權力意志。
新院理事會獨立和專業尚不足
公允地說,要做好大學管理,新院的理事會應該執行其專業責任,而非只是董事會的橡皮章。不過,從其成員的構成來看,其距離專業要求甚遠,董事可以自行委任的人選太多,而且沒有明確的學術或管理專業的資格要求。這次風波完全凸顯了理事會缺乏獨立性和專業性,續聘柯氏與否應該早在年初就按照程序,嚴肅討論,提出各種專業檢討,而非直至風波發生,草率地僅以「董事權限」為由,不予以續聘。
柯氏續聘與否,並非事件重點。新院如何發展,學術與管理制度分工及責任承擔才是真問題。換言之,撇開柯氏去留不論,董事們必須依據大專學術發展的目標,監督和確認未來院長(不管此人是否為柯氏),並承擔責任,提出比新院過去10年更好的願景和制度。不然,柯氏的去留只是偽問題,用以遮掩部分人士奪權的野心。
學術管理論述缺席
雖然這次爭議,出現在行政高層與董理事之間,人事味道甚濃。但隱藏的實際問題乃是華教內部對大學管理制度缺乏目標和理念。說到底,新院作為華教運動的堡壘實際上要服務於什麼?保柯陣營押寶在個人身上,而董理事則汲汲營營於 「主權問題」,不正凸顯了雙方的理念缺席及權力張狂麼?
新院風波不乏派系攻殲言論,但缺席的卻是學術管理和辦學理念論述。學術管理的基礎,應該奠基於鼓勵學術創造和培養獨立開放之風氣。董事、校長與學術人員各有不同功能,應予以適當分工,而不是動輒套用上下隸屬關係,行政命令壓倒一切,這才可能達成大學自治的管理目標。
大專學府掌權者若對自身權力缺乏自制,講師若對學術自主和自治缺乏堅持,行政自主和學術獨立充其量只是夢囈。在有關任命學術/行政主任的權限爭議上,後來以柯氏認同並尊重「主任級人事任命為理事會權限」而告一段落,各方並未論及何種聘任制度才符合學術管理或要體現什麼價值。
一般學術管理制度健全的大學,其徵選學術主管程序共有四個階段:(一)以公開招攬或內部擢升方式收集候選人名單(一些有名望的大學甚至規定至少須有3名候選人);(二)由校長徵詢相關系所教授/講師對各個候選人之意見,確認個別候選人資格條件是否符合相關系所未來之發展需要;(三)由校長及相等於學術主任或教務長等級之主管共同面試候選人;(四)最後再將面試結果報請理事會及董事會並由他們任命。
應加強橫向制約和監督機制
以上程序,主要體現的就是對學術專業意見的重視。僅僅把新院主任級人事任命問題,降格為理事會與行政首長之間的權限之爭,其實忽略了大專管理該有的價值、理念和目標。縱觀國外健全的大專管理制度,其重視的是橫向制約和監督(即科系與科系之間、教授與教授之間),而不是縱向或垂直的等級制操控。
這不是說他們已經取消了垂直等級制,而是他們把主要的監督機能,設立在橫向面,以體現民主和平等的精神。唯有落實在制度上,師生們在校園裡面才能體驗這些價值和精神,民辦學府才有可能成為鑄造公民精神的搖籃。
在任命終生聘講師或教授一事上,系主任亦同樣必須根據系所學術發展之目標和需要,同繫上全體學術人員商討甚或徵詢學生之意見。
民主分工才能有一流學府
縱觀美國私立和民辦大學的發展史,它們早在一百多年前就逐步從包攬一切權力的董事會掌控,轉向專業分工、學術自治的管理方向發展,才發展成今天屹立不倒的一流學府。反觀新院風波,大家似乎只兜轉在愛華教、團結華教的偽道德口號下自行內耗。
僅以新任哈佛校長Drew Gilpin Faust 的就職演說作為砥礪:「大學不是關於每一季的成績;也不是關於學生畢業時會變成誰。大學是關乎可以鑄造人生、傳承世紀遺產及形塑未來的學習」。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90929 |